采购企业
  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所在地区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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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竞价项目-需求公告
需求公告发布时间: 2021-09-08 15:26:50
公告名称: 塔城分行营销用品
公告类型: 网上采购竞价
所属业务条线: 个人金融
公告编号: 202109070000018081

采购项目信息

公告发布方: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机构: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
报价截止时间: 2021-09-09 15:26:50 到货期限: 合同签订后1日内
联系人: 座机: 0901-6238402
参与供应商不少于: 3家 报价要求: 需要含税;需要含运费等其他所有费用
发票类型: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要求: 包含其他费用(含运费)
预算金额(元): -
收货地址: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华路153号工商银行
补充说明:

1、由于本次购置时间较紧,优先选择塔城地区本地商家

2、到货时间为中标后次日

采购商品信息

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预算 数量(单位) 产品描述 附件
福掌柜餐饮专用油

食品酒水-粮油调味-食用油

- 80(桶) 20L -
穗惠稻香村大米

食品酒水-粮油调味-米

- 100(袋) 25kg -

查看附件

文件名称 操作

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

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、有效报价最低原则。确定成交供应商。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,系统自动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,并由采购人确认。
(一)报价低的排序在先。
(二)报价相同,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。

选择中标(成交)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

采购人选择中标(成交)供应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:采购人应按照中标(成交)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(成交)供应商为中标(成交)供应商,但出现以下情形时,采购人可按照中标(成交)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(成交)供应商,以此类推:
(一)排名在先的中标(成交)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
(二)排名在先的中标(成交)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,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,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