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跨境B2B出口业务准入条件:
1.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(准入资质参照对公结算账户准入资质);
2.我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A类客户。
二、跨境B2B出口业务入驻流程:
1.企业将开户资料提交至经办支行;
2.经办支行对资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;
3.经办支行将企业资料及初审意见提交至分行进行二审;
4.分行审核通过后同步通知经办支行;
5.经办支行接到审核通过结果后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,并在内部管理系统录入商户资料(使用新流程)。
6.分行审核人员在内部管理系统审核录入资料,通过后将初始用户密码以短信形式发送到企业超级管理员;
7.企业登录平台进行后续上架操作。